1 問:我國已進行過幾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時點、對象、內容是什么?
答:我國分別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開展了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十年進行兩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
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是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普查年份的年度資料。例如:2018年是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2 問:經濟普查的統計資料怎么查找?
答:歷次經濟普查的統計資料均已通過《中國經濟普查年鑒》向社會公布,可以通過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上數據查詢欄目中的普查數據專題(http://www.fjdaxiangstone.com/tjsj/pcsj/)進行查詢。
3 問:什么是基本單位名錄庫?
答:基本單位名錄庫是包含所有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基本情況的信息庫。基本單位名錄庫在第一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后全面建立,以經濟普查資料為基礎,充分利用編制、民政、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行政登記資料和各項統計調查信息進行維護更新。基本單位名錄庫為經濟普查提供單位清查名錄,為專業年報、定報調查提供調查單位庫,為抽樣調查提供抽樣框,是建立和完善統計調查體系的基礎,是管理和規范各項統計調查的工具,也是單位信息交換的基礎平臺。按照“先進庫,后出數”的原則,各項統計調查必須使用統一的基本單位名錄庫作為調查單位庫和抽樣框,不在名錄庫中的單位不得納入專業統計調查范圍。